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 刘阳禾)据石家庄发布,为加快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石家庄市出台了《关于支持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资金补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立体停车设施类型不同给予每个泊位5000元或10000元补助。

《意见》规定,地上立体停车设施按5000元/泊位给予补助,地下立体停车设施按10000元/泊位给予补助。既有停车场“平改立”后增加的停车位,按照地上立体停车设施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在停车设施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一次性下达,备案有关要求按石家庄市停车场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骗补将被追缴并取消后续申请资格。《意见》规定,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由项目所在辖区收缴已发放的补助资金,取消其后续申请资格。

编辑:阮修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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