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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招生即将开始

2017-06-14 09:04:00来源:安徽日报

  ◎ 民办普高跨区域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 ◎ 公办普高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的普高学生严禁借读 ◎ 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分解到初中学校,且不得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

  

  

  为期三天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4日拉开帷幕,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省教育厅要求,各市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筹,把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突出位置,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确保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依据高中阶段发展规划,按照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确定本地招生计划。要将本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具体分解到所辖县(市、区),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细化到校。各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区域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教育厅要求,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须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并适当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

  根据已公布的今年我省高中阶段招生加分政策,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归侨侨眷子女考生加分遵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执行;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编辑: 鲍玉婵
关键词: 高招

高中阶段招生即将开始

  为期三天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4日拉开帷幕,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省教育厅要求,各市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筹,把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突出位置,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确保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任务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