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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松:于初始阶段化解医疗纠纷 实现由“乱”到“治”根本性转变

2018-04-29 09: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合肥4月29日消息(记者 张宣剑) 位于安徽省西南部的宿松县北傍大别山余脉,南临长江。全县辖9镇13乡209个村,总面积2394平方公里,总人口83万。为有效破解医疗纠纷预防化解难题,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14年7月1日,宿松县成立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据悉,宿松县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3名政治素质高、熟悉法律或医学知识、群众工作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同志为专职调解员,负责医调委的日常工作。同时,从乡镇和政法机关聘请34名调解能手为兼职调解员,从全县医疗卫生系统、政法系统筛选了69名医学、药学和法学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库,为医调委提供智力支持。

  2015年底,宿松县洲头乡西口村村民汪某在该县某民营医院待产时发生意外,新生儿因在宫内窒息导致脑瘫。汪某和医院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关于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方面未能达成统一意见。

  双方在和解无望的情况下来到宿松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的专家反复查阅了患者的病例,发现在婴儿出生时,医方无医护人员在场,这是导致这起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医院确实存在过错,应负一定责任。经过先后四轮的协商,医院同意赔偿汪某9万元,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还分别向医调委赠送了锦旗。

  “现在我们宿松县90%以上的医疗纠纷都是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我们调解的案件,没有一起反复,没有一起引发矛盾激化。”宿松县医调委主任朱仁宋说,“医调委要求每一个调解员在工作中做到执法法严,讲情情深,维护老百姓的权益,还要维护医疗秩序。”

  据朱仁宋介绍,对存在特殊困难的医疗纠纷当事人,在依法定责定赔的基础上,适当给与困难救助;对医院虽没有明显过错,但患者确实遭受精神损害的,充分给予人文关怀;对患方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故意扰乱医疗秩序的,坚持“以责定赔、无责不赔”的原则,避免“和稀泥”。

  在宿松县经医调委调解的所有案件,均做到了六个“没有”,即:没有一件调解结案后出现当事人反悔,没有一份违背法律和事实而不被司法确认,没有一份调解协议未执结,没有一起纠纷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发生一起由医疗纠纷引发的医闹事件,没有出现一起因调解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致使普通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

  从2014年以来,通过边实践边摸索,宿松县在推进医调委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不断健全医疗纠纷综合调处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创新方式方法,凝聚工作合力,及时将医疗纠纷有效化解在初始阶段,实现医疗秩序由乱到治的根本性转变。

  截至目前,宿松县医调委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196件,办结19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赔偿额达931.14万元。在调解赔补的案件中,有142件由双方当事人申请,经县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另外还有41件不予赔补。2017年5月,宿松县医调委还被国家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编辑: 徐秋韵

安徽宿松:于初始阶段化解医疗纠纷 实现由“乱”到“治”根本性转变

在宿松县经医调委调解的所有案件,均做到了六个“没有”,即:没有一件调解结案后出现当事人反悔,没有一份违背法律和事实而不被司法确认,没有一份调解协议未执结,没有一起纠纷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发生一起由医疗纠纷引发的医闹事件,没有出现一起因调解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致使普通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