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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推医生个人险 为医生多点执业打造“护身符”

2018-03-27 07:4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27日消息(记者李强 杨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医疗纠纷”长久以来一直是一个被广泛热议的话题。在我国,解决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协商、申请行政调处和向法院提起诉讼往往是三种最常见的办法。而作为拓宽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的办法之一,2014年以来开始逐步在全国推广的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目前我国医疗体系中最常见的医疗责任保险。这类保险的参保主体一般多为公立医疗机构,投保机构发生责任事故后,患者可以向第三方保险公司提起索赔。

  而最近,一种面向医师个人的医疗责任保险在深圳悄然上线。五天前,深圳市医师协会联合商业保险机构推出医师执业责任保险,由医生自愿购买,理赔主体为个人,保险的累计赔偿额度最高可达400万元。这款“医师责任险”到底保的是什么?与之前的医疗责任险相比,又有哪些不同?

  3月23日,深圳首次推出了医师执业责任保险,深圳市中医院胃肠外科医生赵江宁成为第一个购买此保险的深圳医生。赵医生曾在日本工作2年时间,据她回忆,日本每个医生都要购买医师责任险,如果不购买,医院都不敢聘用。因此,当听说深圳也有了“医师责任险”,她便主动要求购买,她认为这对病人、对医院、对医生个人都十分有益。“医疗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医学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学科,有了医疗保险,医生就没有后顾之忧。包括开展一些新技术、实验性的治疗,对医生、病人都是一种保护。”

  在过去,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出现医患纠纷,往往是医院直接对病人做出赔偿,如果责任属于医生个人,医院再对医生个人进行内部追责,处理方式通常是罚钱、扣奖金等。而未来的医生将会是“多点执业”,医院提供场地和设备,医生提供医疗服务,他们更像是合作的关系,因此,深圳医师协会执行会长王天星表示,“医师责任险”直接保障医生个人,明确医生和医院的责任关系,在国家推动多点执业的大背景下,无疑将为医生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行医带来保障。

  据了解,目前深圳的执业医师多达3.3万人,其中部分医师已经开始多点执业和自由执业,医师责任险的推出,将鼓励医生对新技术、新治疗方式的应用,竭尽全力帮助病人,而不是害怕责任而采取保守疗法。不过,也有市民担心,保险的引入会不会在鼓励医生大胆执业的同时,增加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呢?深圳医师协会执行会长王天星表示,类似于机动车的保险,医师责任险在续保时也会对保费进行动态调整,如果该医生在上年度曾经出险,保费将会上涨,“出险”越多,保费越贵。

  据了解,医师责任险共分为四挡,赔偿限额分别为30万、100万、200万和400万,而基准保费从720元到2700元不等,医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自费购买。而医生实际上要掏多少钱得看他的“执业范围”和“职称”,总的来说,医疗纠纷风险越高的科室,保费越高;医生职称越高保费也越高。比如,产科、麻醉科、整形外科保费最高,购买保险时,需要在基础保费上乘以2,而体检科医师、预防保健医师、营养科医师的保费最低,在基础保费上乘以0.6即可。经过调查分析,深圳市过去几年单次医疗赔偿100万元以上的案例极少,因此,医师责任险基本可以覆盖医疗赔偿,对于超过的部分,目前只能协商解决。

  由此看来,深圳此次的医师执业责任保险,最大的特点在于顺应了当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鼓励医生“多点执业”的大趋势,有助于消除“多点执业”的新情境下,院方和医师在医疗纠纷责任分担上的顾虑。

  但其实,国内的其他一些地方,此前也有过类似的尝试:早在2015年,西安交大一附院的医生曾获赠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医师个人责任险;2016年,北京和上海也曾出现过面向私立专科医生集团的医师个人责任险保单。然而对于大多数保险公司来说,由于担心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专家团与医院隶属于同一系统,在责任鉴定上难以保证公平公正,他们开展此项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医师个人险也面临着实施落地难的困境。

  对此,王天星介绍,深圳方案确立了“第三方定责定损”机制,引入尽可能多元的第三方力量,确保责任认定更科学。“保险公司不愿意推出此类险种,因为担心会赔穿。我们这是建立在第三方调解、第三方理赔、第三方定责定损(基础上)。第三方定责定损是依托整个社会和医学会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除了社会上的鉴定机构,另外医师协会和保险经营公司成立了一个理赔服务中心。以协会的名义推动此事,可以组成理赔团队,为保险公司解决后顾之忧。理赔服务中心本身有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我们对此也会进行一次责任的划分。”

  而此前的医师个人险理赔难面对的第二重困境,则在于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区分“医疗机构”和“医师”的责任,往往病人只能找医院。

  王天星表示,去年年初开始执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为医师责任险的推出做了很好的铺垫,其中规定,医疗责任赔偿中,医生和医院的责任要有明确界定,因此医生的责任是清楚的、明确的,在专业机构定责之后,保险公司就可以启动理赔程序。各区都设有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生了此类保险事故以后,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同时向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报案,理赔服务中心会跟踪,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工作。

  与不少国家要求医师上岗必须购买个人责任险相比,医师执业责任险在我国还是一个小众化的选择。在深圳当地,也还有不少医生坦言,对于这个险种仍然持观望态度。那么,深圳的尝试,对于医师职业责任险在全国的广泛推开是否具有普遍借鉴意义?

  在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岳看来,随着医师“多点执业”范围的扩大,医师个人责任险必将迎来越来越多的需求。而一个规范的医疗损害赔偿鉴定机制和完善的法律政策环境,则是保障这个险种能够切实落地的重要条件。伴随着逐步地医生多地点执业的推广,更多的医生成为自由职业者,会有更多的医生风险意识提高,医生会发现买一份保障很划算。更重要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之后,医疗损害赔偿的鉴定在逐步规范化,由二元化变成一元化,这种一元化的鉴定或者叫第三方的比较中立的鉴定,会提高保险公司的信心。

  此外,王岳强调,希望单纯依靠医师执业责任险来化解医患矛盾,远远不够。医患双方共同树立风险意识,才是减少医疗诉讼和暴力维权的根本办法。在医师责任险之外,还有一种保险也值得购买,患者应该有风险意识购买医疗意外保险。医师责任险是有过错的财产险,前提是必须存在医疗过错,保险公司才付费,而医疗意外保险的前提是各方均无过错,但由于手术的高风险性导致损害后果,那么由社会来分担后果。在国务院医改文件中提到,要推广医师责任险,试点医疗意外保险,今后应该逐步地针对一些高风险的治疗行为,设定一些由患者来购买的医疗意外保险,医师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大幅度减少医疗诉讼和不必要的暴力医疗维权。

编辑: 倪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