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获悉,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
在人员分类管理方面,3203名员额内检察官和1975名检察官助理顺利产生,全部配备到办案岗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约20%。坚持以案定员额,根据各地办案量动态调整员额分配比例,人均办案最多的基层检察院比办案最少的高6.3个百分点。制定《员额内检察官动态管理办法》,明确考核不称职等六种退出情形,建立能进能出的员额管理体系。
认真落实办案职权清单,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和办案权限。建立随机分案机制,形成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新格局。严格执行《员额内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规定》,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763名已入额院领导人均办案10.3件,占员额内检察官人均办案量的54.8%。出台省检察院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实现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全覆盖。制定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规定,三级检察院普遍成立案件评查室,配备专职评查员,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
加紧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制定《编制较少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首批31个试点院改革方案已报省编办审批,部分试点检察院内设机构已按新模式运行。改革后,人数较少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将从平均12个减少到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