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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安徽各地这些干部被审查和通报(7月3日至9日)

2017-07-11 09:00:00来源:中安在线
  

上周(7月03日至7月09日),安徽各地这些干部被审查和通报。

  

纪律审查

  安徽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周春雨

   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安徽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周春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周春雨毫无政治信仰和宗旨意识,长期“亦官亦商”,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违规从事投资经营等活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和报告个人有关情况;违反生活纪律。在境外存款,隐瞒不报,涉嫌隐瞒境外存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周春雨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春雨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纪委)

  阜阳颍州区政府办公室保卫股股长

  吕新臣接受组织审查

  据阜阳颍州区纪委消息:阜阳颍州区政府办公室保卫股股长吕新臣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阜阳市纪委) 

         

  


监督曝光

 

  合肥市通报四起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肥西县高店乡农经站原副站长卢跃擅自挪用财政奖补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卢跃先后4次挪用由其经手、管理的高店乡植树造林重点工程及绿色长廊财政奖补资金计6.42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2016年7月15日,卢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挪用资金全部追缴。

  二、长丰县岗集镇岗集社居委原报账员吴林峰报销侵吞聘用人员工资问题。经查,吴林峰在担任岗集社居委报账员期间,于2014年1月,填写单据报销发放了社居委3名聘用人员2013年度工资。同年9月,吴林峰利用职务便利,又以上述3名聘用人员名义,重复报销工资31000元,并将该款予以侵吞。案发后,该款全部退缴。吴林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蜀山区小庙镇新民村原党总支书记徐守朝套取国家项目补偿资金等问题。经查,徐守朝在担任新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上报新桥机场高速公路绿化带涉及新民村青苗补偿款项目中,虚列青苗补偿亩数665.1亩,套取国家项目补偿资金266040元;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2年从村集体资金中挪用土地流转费66247.7元。2016年12月,徐守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套取、挪用资金全部追缴。

  四、包河区义城街道郑伏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郑圣涛征迁安置违纪问题。经查,郑圣涛在负责郑伏村拆迁安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先后为不符合安置政策的徐某、王某某等6户违规安置回迁房面积1305平方米、违规支付拆迁安置过渡费约104万元。2016年12月,郑圣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合肥市纪委)

  淮南市通报二起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寿县张李乡时寺村原党总支书记时英平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时英平任时寺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伙同其他村干部以补助费名义三次从“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中领取共计50800元,时英平分得9400元,另时英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时英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他村干部也分别受到党纪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二、凤台县关店乡陈庙村党总支副书记田合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田合雨在任陈庙村党总支副书记期间,违规给包括本人在内的9名村干部发放工作补助39600元,每人4400元。田合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淮南市纪委)

  芜湖县通报三起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六郎镇永丈村村委委员洪俊不履行低保办理职责问题。2016年上半年,洪俊在明知农户低保申请资料应在低保听证会同意后三个月内报送镇民政办审核的情况下,将两农户低保申请资料超时限后才送审,导致两农户低保申请资料一直得不到民政部门审核。芜湖县六郎镇纪委给予洪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湾沚镇三元村村委会副主任唐良喜危房改造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4月,唐良喜在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入户调查,对两户虚报家庭纯收入的情况予以登记认可,导致两户申报材料中入户调查登记表家庭年纯收入与实际收入不一致。湾沚镇党委给予唐良喜党内警告处分。

  三、红杨镇和平村党总支书记吴爱文等2人重复申报“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问题。2014年3月,芜湖县红杨镇和平村申报了“和平新区沥青路”一事一议项目,同年6月,该村又将此项目作为新农村建设内容重复申报,多申报财政奖补资金12.17万元。红杨镇纪委分别给予党总支书记吴爱文、村委会主任万贤峰党内警告处分。(芜湖市纪委)

  合肥市通报三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同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6年1月,经高同国批准,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向不属于本单位的滨湖新区建设管委会12名工作人员发放劳保费、提货券、电影卡3项福利,共计价值5.87224万元。高同国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7年5月,高同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在违规发放津补贴中,滨湖新区建设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詹向明和综合办主任陈升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肥东县牌坊乡牌坊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毛智德在防汛期间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16年8月9日晚,毛智德驾驶公务用车(皖AD242警)到合裕路大运城附近接送同学一行到KTV唱歌。2017年1月,毛智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长丰县吴山镇胜岗村党支部书记罗有明、村委会主任陈国芳等人违规饮酒问题。经查,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罗有明、陈国芳、村报账员傅世柱与退休教师沈某工作日午间在村委会食堂饮酒,造成较坏影响。2016年12月,罗有明、陈国芳、傅世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合肥市纪委)

  淮南市通报三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寿春监管所所长贾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贾洋在任寿春市场监管所所长期间,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以差旅费、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给职工津补贴52595元,另贾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贾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二、凤台县丁集镇丁集村原村副书记丁怀波等5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丁怀波在任丁集村副书记期间,带领4名村干部前往天堂寨等地旅游,花费公款4760元。丁怀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4人也分别受到党纪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三、淮南毛集实验区曹集小学校长王多军截留学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王多军在任曹集小学校长期间,违规截留学费发放老师考勤奖12000元。王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淮南市纪委)

  

编辑: 徐秋韵
关键词: 审查;干部

上周安徽各地这些干部被审查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