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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规定:实名火车票丢失不退

2014-06-04 14:04:00  来源:新华网  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一位刘姓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铁路部门又出现霸王条款,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当记者向12306反映这一问题,并提出能否向铁路总公司提出合理建议时,工作人员再三强调这是规定,不能帮忙代转。这究竟是固执,还是长期老大地位养成的霸道? 

  这名消费者反映称,自己因日程改变确需办理退票或改签,但因票面丢失,只能挂失补票,后补车票不能退票和改签,几百元车票钱打了水漂。“我承认自己弄丢车票有责任,但实名存款能因为存折丢失就不返还存款吗?”这名消费者说。

  记者拨通12306咨询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火车票属于铁路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票面丢失属消费者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退票和改签,并一再强调这是铁路部门规定。

  铁路作为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较密切的大型国企,既要追求利益,又承担着服务百姓的责任。不可否认,多年来铁路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实名制购票、货运改革的推出也为我们提供了安全、便捷的运输环境。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各项改革中,真正靠群众提建议来推动的并不多见。

  作为普通群众,他们理解在不断改革之中会有不足之处,也不奢求改革一蹴而就,但是他们希望给予群众表达诉求的窗口,让一些好意见好建议能够下情上达,形成良性互动,推动改革,而不是靠媒体、靠重大事件强力推动。希望我们的大型国企,放下架子,倾听民声,合理推动改革,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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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倩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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