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2日消息(记者果君)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首都社会秩序,近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在商业广告和商标中使用含有毒品、毒品原植物的文字、图案等元素。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健康、向上的社会导向,不得邀请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播出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

《条例》要求物流寄递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培训,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发现疑似毒品以及吸毒工具、易制毒化学品、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等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接收、运输、投递,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长途汽车和航空、铁路等公共交通运输经营企业、校车运营单位以及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建立驾驶人员、教练员涉毒筛查制度;发现驾驶人员、教练员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驾驶,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近年来,为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先后制定了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北京市禁毒条例》的施行将为新时代北京禁毒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