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8日消息(记者 果君)为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效率,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北京市将于2021年1月1日启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结算。医保电子凭证启用后,北京将成为全国首座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覆盖全部参保人员、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和全部费用类型的城市。

  根据《通知》显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通过本市认证的渠道平台(如北京通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和金融机构APP等)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可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扫描医保电子凭证,确认参保人员身份,进行就医结算。

  下一步,北京市将逐步实现参保人员使用手机下载并登录试点医疗机构APP,绑定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手机通过试点医疗机构APP进行互联网线上医保费用结算。参保人员申请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时,无需提供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手工报销期间,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或凭医保电子凭证正常就医实时结算。

  据悉,北京市还将逐步探索在试点医疗机构实现应用人脸识别技术,通过扫描人脸确认参保人员身份,进行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