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2日消息(记者 果君)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等6项卫生行业标准,其中《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指出,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有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现时,应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私自离开。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中提出,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关停相关人员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立即对上述区域的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清洗,经卫生学检验、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动。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明确,低风险地区在采取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卫生防护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场所有序开放。中、高风险地区,除了采取上述卫生防护措施外,还应缩短营业时间,减少人员聚集;人员密集、空间又相对密闭的场所如影剧院、歌舞厅(KTV)等应暂停营业。

  低风险地区在采取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卫生防护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单位保持正常运转。中、高风险地区,除了采取上述卫生防护措施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应采取减少人员聚集、错峰上下班、避免堂食等措施;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和监狱等特殊单位应采取全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

  《人群聚集场所手卫生规范》中提到,四种情况应进行手卫生:清洁操作前,如饮食前、加工制作食品饮料前、触摸口鼻和眼睛前、护理老年人和婴幼儿前等;污染操作后,如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鼻后、大小便后、护理病患后、触摸钱币后、接触或处理各种垃圾和污物后等;手部有明显污染物;传染病流行期间,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键等各类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