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委员:地下代孕可能因禁令不断发展
2015-12-24 08:57:00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硕) 昨天上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成为最热话题。常委会委员认为,对于失独家庭政府给予补助的条款,修正案中应延续,而不是删除。
失独家庭应获帮助
在草案中,删除了原计生法的第27条内容,其中包括“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这一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指出,现在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有1.5亿户,全国所有的家庭是4.3亿户,独生子女家庭占的比重很大,“他们都是因为响应国家政策,才成为独生子女家庭,一户只有一个小孩,如果出现了意外的伤残,政府还是应该帮助”。陈昌智建议,应保留第27条并修改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震说,修法应该体现进步,现在这样简单地把第27条删除不合适。另外,还有多位委员支持保留对失独家庭政府应给予帮助的条款。
代孕问题备受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周天鸿说,2001年卫生部发布管理办法,明确对代孕的禁止态度,司法实践中,也是认为代孕违反公序良俗。但是代孕行为并没有因此禁止。
周天鸿表示,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允许代孕,比如英国、美国26个州。修正案也要反映时代的进步,如果修订后不被社会所遵守,地下代孕可能还会不断发展,甚至一部分有需求的人就会到允许代孕的国家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发忠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此次修订主要是放开二胎的事,关于代孕的问题一定要慎重。他说,据有关资料,我们国家育龄夫妇中,不生育的大概有10%-15%,要生一个健康的孩子,过去是很正常的事,现在也遇到困难了。生育困难者,有这个需求,政府应该在打击黑代孕的同时,帮助老百姓解决这个困难。
编辑:申珅
关键词:代孕;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独生子女家庭;周天鸿
修正案草案同时明确,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我国2001年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和胚胎,严格禁止各种代孕行为。
2015-12-24 08:55:00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 周天鸿委员认为,代孕实际上是对不孕夫妇生育权的尊重,“生育权是基本的人权之一,生育方式选择权是生育权的基本内容之一,从生育权来讲,不应该剥夺不孕夫妇通过代孕技术获得子女的权利。
2015-12-23 21:12:00
修正案草案同时明确,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我国2001年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和胚胎,严格禁止各种代孕行为。
2015-12-23 2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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