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8日消息(记者 张旭)目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其中对里程价、返空费、预约服务费(电召服务费)收费标准和候时费(慢速等候费)起收条件等进行了调整,增加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明确取消燃油附加费。运价调整幅度7.68%,新运价自8月20日零时起执行。

资料图(来源 CFP)

此次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一)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保持10元/2公里标准不变。

(二)里程价由2.6元/公里调整为2.7元/公里。

(三)返空费收取时间由6时至23时,调整为全天收取。起征里程,由25-50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50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调整为20-35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

(四)预约服务费(电召服务费)由2元/次,调整为不高于6元/次。具体收费标准由巡游车经营者与服务平台协商确定。

(五)候时费(慢速等候费)起收条件由时速0公里,调整为时速低于10公里。

(六)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

重点区域特殊时段附加费,每天23:30至次日6:00时段,从深圳机场轮排候客区出发的,每运次加收15元;从深圳北站轮排候客区出发的,每运次加收5元。

春节附加费,春节期间(除夕00:00-年初六23:59),每运次加收10元。

(七)大件行李费,体积超过0.2立方米、重量超过20公斤的大件行李,0.5元/件标准不变。

(八)取消燃油附加费。鉴于深圳市巡游车已全面实行纯电动化,原燃油车的运价与油价动态联动办法相应取消。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对照现行运价体系和2019年运营数据静态比较,综合叠加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起收条件、新增运价项目等各项调整因素,巡游车整体运价水平提高7.68%。对于驾驶员,税前工资收入预计接近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对于乘客,中短距离运价不变或温和上涨,长距离运价合理上涨,综合叠加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起收条件、新增运价项目等各项调整因素,每运次平均增加2.27元。

新增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运价项目,有助于缓解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深圳北站在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停运后的夜间特殊时段“打车难”和春节“打车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