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车行业是城市重要的窗口服务行业,担负着方便群众出行的重要作用。近日,乌兰县检察院针对走访中发现的巡游出租车未安装计价装置、进行议价收费等不规范运营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乌兰县检察院近期在走访路政执法部门时发现,县域内共有出租车公司4家,营运车辆205辆,存在巡游出租车未安装计价装置、进行议价收费等问题,个别出租车经营者随意要价、违章拼客,引发消费者投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乌兰县旅游环境。而且,出租汽车行业的不规范运营问题引发了群众出行隐患,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
  乌兰县检察院认为有关行政机关作为出租汽车运营的管理部门,对该县出租汽车不规范运营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层报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依照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同相关单位对辖区出租汽车行业不规范运营、违规收费、拼客等情形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之后,有关行政机关按照乌兰县政府有关要求和检察机关建议,积极督促指导出租汽车企业限期规范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对限期未按规定配置和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从严执法、加强监管。目前,相关价格听证、设备安装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