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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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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十余载寒窗苦读,许多学子们都开始收到了各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但是,也有许多家庭贫困的考生因"学费"而忧愁。从1999年9月1日开始,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为这些寒门学子带来了希望。10年间,国家助学贷款帮助无数学子圆了大学梦,点亮了他们的成才之路。
上图:8月15日,教育部开通2010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热线电话自8月15日8时至9月15日17时开通,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和010-66096590。这是来自安徽六安的中科大新生高峰(左)在中国科技大学"绿色通道"前办理手续。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从2007年开始,贵州省全面建立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现就普通高等学校资助政策解读如下:
贵州省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奖、勤、补、减"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凭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到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解决学费、住宿费。其次,学生凭助学贷款借款合同,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及时注册入学。第三,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以解决生活费。第四,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学费和生活费。第五,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勤工俭学岗位以用于生活费补助。第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特殊困难补助以解决特殊性困难。第七,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社会捐资助学项目以解决学习、生活困难。
以上资助项目完全可以保证使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