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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专家对比两起空难 支线发展快安全隐患大

中广网 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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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伊春8月30日消息(记者刘黎)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5分报道,今天是伊春空难发生后的第七天,从今天开始,按照中国传统的丧殡习俗,遇难者遗体开始分批次地火化,善后处理工作也随之进入新的阶段,而人们对于事故的关注,也在不断深入。

  “8·24”伊春空难让中国民航2102天的安全飞行记录戛然而止,而站在这个记录另一个端点的,是2004年11月21号发生的包头空难。不同的时间和地点,相同的创伤和教训,这两起空难是否有某些类似之处?沉痛教训带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8月24号晚,一架由哈尔滨飞往伊春的E190型客机在伊春林都机场附近失事,事故造成42人遇难,54人受伤。

  2004年的11月21号,一架从包头飞往上海的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庞巴迪CRJ-200支线客机在起飞后不久,坠入机场附近南海公园的结冰湖泊,55人遇难。

  资深民航专家张起淮说,这两起空难,有不少可比之处。

  张起淮:“相同点都是支线,都是中型飞机或者小型飞机,不是大飞机,都是在天气状况,或者有特殊的自然的变化中,都是离机场不远的位置摔了的,而且都是新开辟的航线,执行这个航班任务的公司也是飞了时间不长的。”

  一场空难,让伊春机场——这个刚刚开通一年的边陲支线机场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除了林都机场,其实去年黑龙江还建成了漠河、大庆、鸡西等支线机场。根据2008年国务院批准通过的《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到2020年,国内将新建97个机场,主要是支线机场。

  张起淮:“支线机场都会考虑三个因素来建,一个是红色老区,要改善它们的生活,要发展红色旅游都需要,第二个就是经济需要发展的,有运输运不出去的,还有就是旅游资源比较丰富,但有一点,航空机场的建立需要科学,比如,它的地势,建在伊春的机场它是个林区,四面都是树,它白天和夜间的温差比较大。”

  张起淮坦言,支线航空发展快,但支线机场的硬件设备不及干线机场,这样就会增加安全隐患,因此还要增强机场的保障能力。

  我国的航空旅客人数自2000年已经翻了三倍。到2009年6月,中国所有航空公司共启用了1670架飞机。在未来20年内,各航空公司预计将花费3.4千亿美元购买3560架新飞机。刚刚过去的7月份,国内客运周转量同比增长20.53%,国航、东航、南航等民航主力都亮出了“惊艳”的成绩。中国民航大学教授李晓津认为,国内航运业务量持续增长,也给航空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不管是伊春空难,还是包头空难,都有这样的规律。

  李晓津:“回过头来看,04年的业务增长比03年同期增长了40%,今年也比09年这个时候增长了35%左右,实际上业务量快速增长的时候,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另外,李晓津提醒,近几年,国内航空公司强强联合,重组壮大发展规模的力度很大,这个时候,尤其要注意航空安全。因为把两套安全管理制度放在一起,可能会有细节的冲突,正像是把奔驰汽车的轱辘装在了宝马上,也会有不合适的地方。

  李晓津:“包头空难时云南航空正在和东航重组,02年的两次空难,国航的釜山空难和南航的大连空难,实际上也是当时国航在重组,南航也在重组,正处在磨合期,比如两个公司各有一套安全管理制度,每一套安全管理制度都是很好的,但是当两个航空公司碰到一起的时候,很好的两个安全管理制度放在一块儿的时候,可能就会出现一些冲突。”

  李晓津说,目前,东航和上航正在重组,海航内部也有重组,重组磨合过程中,一定要把保证航空安全摆在首位。

  遇难者家属们依然沉浸在失去亲人的伤痛之中,但善后工作还要继续进行。来自河南航空的消息,目前该公司向每个遇难者家庭先期支付的一万元抚恤金已经发放到位。

  而在保险公司方面,各家保险公司的快速理赔小组,还在紧张地工作,争取尽快把保险金送到家属手中,但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理赔并非想象中那样简单。

  6年前的包头空难赔偿事宜现在还未结束,32名遇难者家属提起索赔诉讼,原告三度请求立案,去年8月10号,北京二中院正式受理此案。代理律师郝俊波说,案子至今还没有开庭。

  包头空难发生后不久,东航提出21.1万元为基准的赔偿数额,不少遇难者家属签订了所谓的《11·21空难赔偿支付收据暨解除责任书》。郝俊波说,签协议,一是因为不明就里,更多人是想尽快放下这突如其来的生死离别。

  郝俊波:“空难刚刚发生,我觉得作为家属他们肯定是既悲痛又有一些慌乱,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家属就想尽快了结这件事情,因为我接触包头空难家属比较多,有的就跟我反映这个问题,他们有的时候不想再听见这个案子了,也不想再诉讼再索赔了。”

  郝俊波解释,不同原因引发的空难,在赔偿额度上也有差别。

  郝俊波:“如果属于通常所说的不可抗力,无法预见、不能克服的因素,就是按40万国内的赔偿限额,如果是航空公司或者它的代理人的故意,或者由于轻率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的损失,是不应该适用这个责任限额的。”

  郝俊波建议,空难发生后,先给予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最终赔偿要等到事故责任调查清楚再定。

  郝俊波:“建议可以参照国际惯例,比如说先赔20万或者多少,作为临时补偿性的一种赔偿,等以后确定具体的责任或者赔偿数额确定以后,再来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伊春空难的遇难者家属已经开始认领遗体,但记者采访时发现,有些家属因为事故赔偿等一系列问题都没有谈,所以拒绝在认领书上签字。郝俊波解释,遗体火化和事故责任没有关系,和赔偿也没有关系。但家属还是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谨慎、冷静地对待事故赔偿问题。

责编:晓凡 来源: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