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最新消息

甘肃省发布舟曲泥石流灾害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

中广网 2010-08-12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进入中广社区

    

  资料图片:8月11日,防疫人员抬走一具遗体。

  为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预防灾区疫情发生与流行,保障灾区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甘肃省民政厅、公安厅、卫生厅11日联合发布了舟曲泥石流灾害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

  遇难人员遗体发现后,先由公安机关完成相关鉴别程序,再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参照卫生部有关技术方案进行相应清洗消毒处理,以避免因遗体腐烂造成环境污染。

  遇难人员经亲属辨认,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由亲属运回安葬;有身份证件、但无亲属确认者由民政部门统一火化或埋葬;既无有效身份证件也无亲属辨认,无法确认遇难者身份的,公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并由公安部门统一保管和检验,建立遇难人员身份识别DNA数据库。遗体由民政部门及时火化或埋葬。

  伤病员在转移救治过程中死亡的,由救治地民政部门指定当地殡仪馆统一负责遗体火化工作。指定殡仪馆免费提供遗体运送、冷藏、火化等服务,免费提供骨灰盒。骨灰可由亲属领回。遗体火化后无人认领的骨灰,由救治地殡仪馆编号后暂时保存。

  灾区遇难人员遗体火化,统一由武都区殡仪馆承办,免费提供冷藏、火化及骨灰盒。遗体处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给死者以尊严,给生者以慰藉。要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

责编:孔明 来源:新华网

舟曲灾情概况更多>>

24.jpg舟曲灾情概况

最新消息>>

图片报道

通信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中国广播网 邮编:100866
电话:400-668-0040 传真:63909751 E-mail:cn@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C) 京ICP证09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