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燃油税的议案。 同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但修正案曾经两次遭否决燃油税也跟着被推迟。到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才通过《公路法》修正案正式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1998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是全面清理和规范收费,逐步实行“费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