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十五条措施,对精准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提出了更具体要求,目的在于坚决遏制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这十五条措施包括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加强工人安全管理等,总体上看具有“细”“深”“严”三个特点。

安全生产无小事,每一个细节都决定安危。只有牵牢“牛鼻子”,狠下“绣花功”,才能确保万无一失,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这十五条措施每一条都很细,既覆盖各行各业,又细化到客车、群租房、油气管道、建筑工地等具体场所。对监管措施要求很具体,例如,第十一条“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明确要求,“充分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这些细致、可行的操作指南,有利于安全监管精准发力、有章可循,进而更好落到实处,查出每处隐患,拧紧每个“安全阀”。

安全生产不能“一阵风”,必须常抓、深抓。既要推进常态化风险排查,也要将检查整治推向纵深。这十五条措施是近年来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重大部署后又一项综合性举措,目的在于深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根据此次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将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组成16个综合检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督导检查,今年10月还将开展“回头看”检查。这种深入检查,有利于进一步压实各地政府、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问题,达到“刮骨疗毒”的效果。

严字当头,方能确保实效。十五条措施中“严格”“严肃”“严厉”“重拳”“坚决”等词汇,表明此次安全生产整治的坚定决心。“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对隐瞒事故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这些规定同样以雷霆之势告诫相关方,安全生产整治必须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谁放松警惕,谁就要付出代价。只有将“严格遵守”落实到行动中,才能对自己与他人负责。

这十五条措施来得正是时候。国务院安委会分析近期事故发现,事故多发频发的原因既有复杂外部环境冲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监管执法不严不实等问题,也有安全生产深层矛盾的集中暴露。因此,十五条措施针对近期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了更细、更深、更严的整治办法。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影响持续向安全生产领域延伸传导。据介绍,一些地方要么重发展、轻安全,在发展压力大时放松安全监管、弃守安全底线;要么重安全、轻发展,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关了之、一停了之。顾此失彼,得不偿失。

我们深刻认识到,面对复杂严峻的局面,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这三项工作,都是“国之大者”。这三项工作是一个整体,决不能割裂开来,不能搞“单打一”,必须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全过程和各方面,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积极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疫情防控的安全环境。

实际操作中,各级监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提高监管执法的精准性、有效性,协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的市场预期,决不能动辄一个区域、一个领域停产等“简单化”“一刀切”,更不能只亮“红灯”、不给“绿灯”,而要以高水平监管安全服务推进高质量发展。(央广网评论员 陈锐海)

编辑:吴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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