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属各相关部门:

根据总台转来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活动的通知》,现征集我台2019年第三季度广播新闻作品,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优宗旨

开展全国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活动,旨在加强和改进主题主线宣传,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推动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提高广播电视正面宣传质量、水平,大力改进文风,创新话语表达,丰富传播形态和传播样式,不断推出反映新时代风貌,具有新时代印记的新闻精品力作;促进广播电视深化“走转改”,把握时度效,强化新闻立台,不断提升新闻节目质量和舆论引导能力。

二、推优标准

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的总体标准下,重点鼓励以下新闻作品:

1.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优秀作品;

2.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的优秀作品;

3.把握时度效,提高议程设置能力,加强热点问题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化解矛盾的优秀作品;

4.创新理念、形式、方法、手段和话语表达的优秀作品;

5.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走转改”要求的优秀作品。

三、作品播出时间及作品类型

每年对应四个季度分4批推荐。2019年第三季度的新闻作品首播时间须在201971日至930

由我台原创并在规定时间内首次播放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新闻访谈等

四、奖励办法

每季度择优推荐20件优秀新闻作品,全年共推荐80件优秀新闻作品。推优结果向社会公告,对获推荐的优秀新闻作品颁发证书和扶持资金,在总局宣传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表扬,通过宣传工作例会、行业报刊、行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经验介绍和推介。

五、推荐作品数量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每季度向总局推荐的新闻作品原则上不得超过15,其中,央广不超过5

各中心推荐至台里的作品数量:新闻节目中心报送2件,其他中心各报送1件。由各部门评奖工作联络员统一报送至广播学会。

六、作品署名

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按“主创人员”推荐申报,包括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广播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4人,电视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广播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电视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超过30分钟的电视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电视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节目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七、推荐作品报送材料

1.认真填写《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见附件),除“省局联系人及电话”、“省局意见”外,其他项目都要填写完整。“播出机构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后由所属中心、室主任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2.每件参评作品提供完整作品文字稿及音频文件(MP3),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

3.少数民族语言广播作品请附汉语翻译稿。

4.参评作品全部文字材料请编辑在一个Word文件中(少数民族语言原文文稿除外),顺序为:推荐表、作品文稿。文件名以“参评项目+作品标题”命名。

5.请于201910171700前将参评作品推荐表、文字稿打印1送至广播学会(联系人:何琳;电话:86095354;办公地点:广电总局大院东门南业务楼央广办公区516房间),同时将推荐表、文字稿电子版及作品音频MP3文件发至广播学会邮箱zytxh@cnr.cn,并注明“何琳收”。

 

 

附件: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

 

                                                 总编室广播学会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