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月30日在天台举行的浙江检察长座谈会上获悉,浙江检察机关将以“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建设为引领,推动“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据了解,今年1月至6月,浙江检察机关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始终绷紧依法办案这根弦,持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共提前介入侦查涉疫情案件396件,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案件406人,提起公诉439人。

  随着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浙江检察机关迅速调整工作节奏。日前,省检察院已研究起草相关决定,旨在通过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法律监督格局,打造“助企法律护航”“12309检察服务中心100%入驻矛调中心”“检察一体化”“智慧检察”等12项具有全国影响和浙江辨识度的检察标志性成果。(记者 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