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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钱江保姆放火案”二审在杭州开庭

2018-05-18 07:07:00来源:浙江日报
  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上诉人莫焕晶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省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执行职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林生斌、朱小贞夫妇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为继续筹集赌资,莫焕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小贞借钱。2017年6月22日凌晨4时55分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引发火灾,致使朱小贞及其3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此外,莫焕晶在从事住家保姆期间,还多次盗窃雇主财物,数额巨大。
  今年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莫焕晶不服,提出上诉。
  当天的二审法庭调查环节,莫焕晶在陈述其上诉理由过程中表示认罪,但提出本案后果的发生不是其所想看到的。根据辩护人申请,合议庭传唤参与火灾扑救的消防员、案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到庭作证。
  据悉,鉴于本案案情重大,省高院合议庭评议后将提交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也将择期公开宣判。(记者 吴勇 吴振宇) 
编辑: 魏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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