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珠海3月12日消息 预约好在某影楼拍摄的婚纱照,现因故需要取消,但商家就是拒不退还订金。近日,蔡小姐为预交的300元订金犯了愁。
“交钱容易退还难”
近日,蔡小姐准备和男友拍一套婚纱照。他们来到位于香洲区民政局1楼的金孔雀婚纱摄影公司,预付了300元订金,定了一套2000元左右的婚纱照,并签订了其公司的预约单,预约单上注明“订金”300元。回家后,经与家人商量,蔡小姐和男友决定不在该公司拍婚纱照了。二人欲要回订金遭拒。
业内都不允许退订金
对此,该公司负责人周女士称,按照公司规定:订金是不允许退还的。“公司对蔡小姐预订的婚纱照已经做了前期准备,消耗了人力、物力和财力。”随后,记者咨询了现代经典、信印名门、海派等婚纱摄影公司,均表示不因公司方面的原因退拍婚纱照,订金都不允许退还。
可与影楼协商解决
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叔权表示,作为消费者,应该了解“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一般被视为预付款。若付订金的一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如果该婚纱摄影公司无任何损失,消费者可以与该公司进行协商,拿回这笔“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