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文史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2014中国乡村之声 > 推荐新闻

盘点2013:农村养老谱新篇

2014-01-07 08:4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月7日消息(记者纪翔)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河北省承德市牌楼乡厂沟村农民董廷辉在北京打工快二十年了,尽管已经当上了工程师,但他还是一直担心,自己退休后养老没保障。

  董廷辉:“为以后将来想呢,我心里还是没底。我已经五十多了,虽然人在北京打工,一退休养老得回家呀。养老的问题这心里还是没底的。所以只能跟着社会的发展情况,看国家的政策,下一步对我们是怎样来制定,现在我们心里只能这么想。”

  新版《养老法》的推出,打消了董廷辉的疑虑。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指出,新《老年法》的实施,对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体系、提高社保能力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杜鹏:“2013年应该说是一个分水岭,规章制度越来越完善,新版《老年法》,特别强调了在所有的社区,也包括农村发展养老服务,包括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险的体系。对于农村来说,产生很大的影响。现在农村的养老保险基本上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现在它有了一个基础的养老金。”

  在对外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李长安看来,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和补助标准有了稳步提高。

  李长安:“基本上惠及到了绝大多数农村的老人。国家在这方面投入更多资金予以资助的话,农村老人的养老标准可能在未来几年中会有一个实质性的提高。”

  杜鹏指出,养老机构设立和管理办法的提出,有利于养老机制的规范化,从而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更有力的基础保障。

  杜鹏:“因为养老机构在农村地区并不是很普及,现在纳入到规范管理的这样一个轨道,使它的设立以及服务水平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这使农村老年人享有更加有保障的养老机构的服务,创造了条件。”

  此外,李长安指出,在养老金领取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从而为更多的老人提供了便利。

  李长安:“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大的变化,比如在养老金的领取方式方面,有一些地方在推广养老保险的一卡通啊,发放方式的创新啊等,这也方便了农村老人领取养老金的措施。”

  杜鹏指出,国务院的相关意见在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的同时,更加侧重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杜鹏:“《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解决就是共通性的问题的同时呢,特意强调,养老服务业重点向农村地区发展,特别是在财政的支持、政策的支持,向农村地区来倾斜。里面特意强调在农村地区也要大幅度普遍建立养老日间照料带中心。这对促进农村的社区养老服务,包括整个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政策。”

  四川省隆昌县双凤镇万安村5组村民张祥春以前一直在广东打工,为了照顾老人,去年年底才回到老家。而在广东打工时,企业已经给她买了7年的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只要再缴够8年,到50岁时她就可以像城里人一样领退休金了。回家之前,她并没有像其它地区的农民工一样到社保大厅办理退保手续。

  张祥春:“退了的现在后悔啦,有好多都后悔啦。就是(退休后)每一个月(拿)1000块钱的话一年都有12000回来,所以说我还是觉得很划算的。”

  李长安指出,张祥春之所以能够继续享受到城镇养老服务,得益近年来城乡社保一体化的迅速发展,他认为,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是解决城乡养老资源不均衡的重要途径。

  李长安:“特别是,农村的新农保跟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合并工作也有了很大的发展,这对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消除城乡养老差异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情况来看,发展非常迅速,我们可以预计在全国范围内,一旦合并,新农保有可能变成历史名词了,国家统一部署、着力推进的一项工作。”

  尽管过去一年农村养老保障方面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在经济落后地区,补助标准明显偏低;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也十分明显,这些是新农保工作面临的一些非常紧迫的任务。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指出,要解决个别地区补贴标准偏低的问题,需要在中央加大投入的同时,各级地方政府提高标准,形成合力。

  杜鹏:“应该是中央、省市、包括它的县、乡镇、都能够有一个共同的投入,才能够发挥出这样一个最终能保障老年人基础、基本生活的这样一个水平。”

  对外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李长安则认为,要解决城乡及不同地区差异偏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快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

  李长安:“加快并轨,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力度提高,尽快并到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里面去,这本身是对地方财政上一个很大的考验,另外一个,在农村养老保险发放及管理方面,制度方面可能会出台一些具体的政策,总的方向是尽量方便、节约、效率,使得养老保险能发挥它最大的功能,尽快提高农村老人保障条件。”

  相关背景:

  2013年7月1号,新修订的《老年法》开始实施,提出,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实行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

  2013年7月1号,民政部开始实施《养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养老机构的管理办法》,提出,办法实施前设立的养老机构,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一年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在实施后两年内完成整改。

  2013年9月6号,国务院发布 《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功能,使农村五保老人老有所养。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要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帮助其提高服务能力。建立跨地区养老服务协作机制,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62

编辑:刘思思

头条推荐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