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记者徐雯)据中国乡村之声报道,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9年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情况。根据统计数据,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农村居民,更快于全国居民。这一系列数据背后透露出哪些信号?

  据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2019年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6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94元,增长10.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0%。这一增速比全国农村居民快1.6个百分点,比全国居民快1.9个百分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分析,今年以来,农村居民的工资、转移、经营和财产四项收入都保持了较快增长:

  李国祥: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有四大块:一是工资性收入,增加速度快,比重大;二是经营性收入,家庭性的收入;三是转移性收入,主要是政府和亲朋好友赠与的收入;四是流转土地等财产性收入。

  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较快,得益于脱贫攻坚的进一步推进。以工资性收入为例,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59元,增长12.2%,增速比全国农村快2.8个百分点,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43.3%,而这些得益于扶贫工作中的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

  李国祥:贡献最大的是工资性收入。脱贫攻坚中,贫困户的技能提高了,就业机会增多了,收入也提高了。工资性收入是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的体现。

  对收入贡献率排第二的转移收入,更是直接受益于脱贫攻坚的帮扶政策。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脱贫攻坚有一系列政策,政府给予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各种各样的补助等,转移性收入贡献率超过30%。

  在统计数据中,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收入数据引入注目。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308元,增长6.8%,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1.3个百分点,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8.6%。而这些得益于产业扶贫的成果。

  李国祥: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大。今年猪肉价格比较高,收入增长也不错。经营性收入主要是产业扶贫的结果。

  姚景源分析,贫困地区农民居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说明打赢脱贫攻坚战胜券在握。

  姚景源:贫困地区农民居民人均收入高于全国两个点,说明扶贫工作方方面面都在努力,明年实现全面小康是有把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