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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高温补贴不是企业随意开工的借口

2016-07-29 14:52: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连日来,我国多地迎来今年的“高温热点”。南方大部地区已经连续多天出现持续高温天气,部分地区体感温度甚至高达50℃,涉及人口大约7亿人左右。新疆的吐鲁番、南疆西部等地出现了局部地区40度以上的高温天气,而在上海,前天下午达到了40.3度,刷新了今年夏天上海的高温新纪录。距离当地历史最高温只差0.5度。

  在发布不同程度高温预警的同时,各地也发生了多人中暑,甚至死亡事件,其中老年人和从事高温露天、高强度工作的工人最为危险。截止27号,在江苏,因中暑死亡人数达16人,山东8市因高温已有6人死亡。

  那么,极端天气下,户外和高温作业者的权益该如何保障?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李长安对此表示,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可以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

  李长安:现在全国有许多地方处于高温炎热天气之中,而随之而来的高温工作保护问题也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其实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国就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近些年来,随着劳动保护的不断加强,人社部门和各地政府几乎每年都会下发相应的通知规定,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

  李长安提醒,高温补贴是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所发放的补贴,但这并不是让劳动者处于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借口,发放补贴,不代表能随意开工。因此,加快立法和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依然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最有效途径。

  李长安: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高温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得到切实执行。有些单位企业片面理解高温劳动保护的相关要求,以为只要发点高温补贴就了事,或者出了事就瞒报。有些劳动者也不知道或者没有全面了解劳动保护的权益,即使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也不知道如何维护。高温劳动保护涉及到工伤保险、劳动安全、医疗卫生、气象预报等诸多环节,实际操作难度系数很大。因此,要真正做好高温劳动保护工作,一方面需要加快修法立法的步伐,使劳动者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大检查惩罚力度,对那些不顾高温不顾工人生命安全的施工单位,处以暂时停工等方面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一线工人也可向各级建设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如工会等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编辑:王肖军

关键词:高温;户外作业;中暑;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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