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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网上“晒”照炫耀猎捕野生动物被查获

2017-12-01 11:3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保山12月1日消息(记者李腾飞 通讯员段晓东 张国华)近日,云南省昌宁县森林公安局通过网友举报开展立案侦查,破获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1只、“三有”保护动物环颈雉鸡2只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工具、器具一套。

  今年10月16日晚,微博网友举报“云南保山捕捉白腹锦鸡者自称有证”,昌宁县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民警开展调查。10月17日10时许,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将嫌疑人杨某某(男,23岁,昌宁县田园镇九甲村人)查获。从杨某某家中查获疑似白腹锦鸡1只,疑似雉鸡2只;查获猎捕野生动物的工具、器具一套。

 

(杨某某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经侦查查明:2016年4月份以来,杨某某未持有《狩猎证》及《特许猎捕证》手续,独自携带“电媒”、“排套”等猎捕工具,擅自多次到昌宁县田园镇九甲村上乐村民小组换家坟营盘山山林内猎捕野生动物,其中2016年5月初,杨某某捕获疑似白腹锦鸡1只。杨某某猎捕回家饲养了一段时间后,将其宰杀食用;2017年5月初,杨某某再次到营盘山山林中捕获疑似白腹锦鸡1只、疑似雉鸡3只,将其带回家中饲养,后烹食1只雉鸡。期间,杨某某将所捕获的野生物带回饲养,并多次将所捕获的野生动物用“快手”软件发布视频炫耀。

 

(被嫌疑人猎捕的环颈雉鸡)

(被猎捕的白腹锦鸡)

  10月30日,经昌宁县森林公安局聘请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的3只野生动物活体所属物种、保护级别、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1只野生动物为鸡形目雉科锦鸡属白腹锦鸡Chrysolophus amherstiae,属国家II级重点保护动物,涉案价值1336.00元(即:壹仟叁佰叁拾陆元整);另外2只野生动物为鸡形目雉科属环颈雉鸡Phasianus colchicus,属国家“三有”动物。

  11月6日,昌宁县森林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编辑: 李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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