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云南玉溪市出台党员干部“微信使用指南”

2017-08-22 08:43:00来源:

  央广网玉溪8月22日消息(玉溪台 李玉 解延伟 张运平)日前,《玉溪市党员干部使用微信行为规范》在市委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从10个方面对党员干部使用微信的行为作出了规范。玉溪也成为云南省首家对党员干部微信使用行为进行规范的州市。

  玉溪市党员干部使用微信10条行为规范包括:

  一是严禁使用微信发表、散布、传播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相违背的信息及言论;

  二是严禁使用微信发表或转发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言论、图片、视频等;

  三是严禁使用微信谈论、传播涉密或者内部敏感、不宜公开的事项;

  四是严禁利用微信制造、传播、散布各类谣言;

  五是严禁使用微信发布、谈论、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低级庸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言论、图片、视频等;

  六是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微信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商业性推销、传销、推广活动;

  七是严禁利用微信红包、转账等功能进行变相权钱交易;

  八是严禁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

  九是严禁利用微信发布其他不当言论,传播负能量;

  十是严禁利用微信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

  通过制定《行为规范》,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微信使用环境,发挥好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联系、交流工作的正面作用,让微信等自媒体成为推动工作的高效工具,成为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舆论阵地。

  玉溪市纪委副书记陈世雄介绍说:微信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法外之地”,党员干部在自媒体中的言行,必须置于从严治党的全覆盖之下,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党员干部在微信使用过程中,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守住底线,自觉规范在微信等网络空间的言论,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编辑: 张江元
关键词:

云南玉溪市出台党员干部“微信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