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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消协发布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报告 六成样品不达标

2017-03-09 15:38:00来源:央广网
  

  

  现场发布的纸质版《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报告》。央广网天津记者褚夫晴/摄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比较试验。央广网天津记者褚夫晴/摄

  

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自行车检测情况。央广网天津记者褚夫晴/摄

  央广网天津3月9日消息(记者贾立梁 褚夫晴)为服务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商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引导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3月9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结果。涉及的20辆品牌电动自行车样品中,有12辆电动自行车样品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占样品总数的60%。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指标涉及最高车速、制动性能、限速装置、车把强度(把立管静负荷)、充电器等。

  标称品牌为“圣丹尼、飞鸽”的2辆电动自行车样品在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把强度(把立管静负荷)、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4项检验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标称品牌为“凤凰”的1辆电动自 行车样品在限速装置、车把强度(把立管静负荷)等2项检验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标称品牌为“捷马、都市风、跑狼、新日、宝岛、ARM、速派奇、超威、绿源”的9辆电动自行车样品在车把强度 (把立管静负荷)检验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本次比较试验中,标称品牌为“捷安特、邦德富士达、彪牌、立马、小刀、雅迪、爱玛、赛克”的8辆电动自行车样品符合全部检验试验项目要求。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公益性职责,天津市消协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本次比较试验中,样品由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和3·15消费维权志愿者等在天津市6个行政区内的20个实体店,按照普通消费者实际消费程序随机购买。实际购买的20个品牌的20辆电动自行车样品产地包括天津、山东、无锡、台州等地区,实际购买价格从每辆1300元到2399元不等。此外,为保证比较试验工作的严谨性,市消协委托“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对全部样品的购买、移交检验机构进行了公证。比较试验项目委托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照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专家论证会中设定的项目进行。比较试验结果仅对购买的样品负责。

编辑: 褚夫晴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天津消协;标准

天津消协发布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报告 六成样品不达标

3月9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结果。涉及的20辆品牌电动自行车样品中,有12辆电动自行车样品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占样品总数的60%。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指标涉及最高车速、制动性能、限速装置、车把强度(把立管静负荷)、充电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