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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次启用6处电子警察 专逮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

2017-05-26 17:3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5月26日消息(记者陈庆滨)记者从天津交管部门了解到,随着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持续深入,即日起,天津交管部门将启用首批6处摄录“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系统,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倡导“车让人”文明交通理念,确保行人通行安全。今后,天津市将继续增设此类电子警察,同时已建成电子警察中符合条件的也将陆续开启此项违法摄录功能。
  斑马线也就是人行横道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岛。过马路应当走斑马线,斑马线前要减速、礼让行人,不单纯是文明行为,也是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常有一些机动车行至路口、路段人行横道时,既不减速也不让行,甚至频频按喇叭、闪灯、加速,与行人抢行。
  本月月初,天津交管部门公布了110处新增电子警察点位,自5月16日起陆续启用抓拍摄录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据交管部门介绍,上述点位中,有6处可以摄录“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这也是摄录“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首次在天津投入使用。其中,和平区2处、南开区1处、河西区1处、河北区1处、河东区1处,具体分别设置在张自忠路津门公寓门前人行横道处、张自忠路儿童图书馆门前人行横道处、北马路与城厢东路交口以西120米人行横道处、友谊北路与桃园村大街交口人行横道处、胜利路与民主道交口和海河东路海津大桥西侧450米处滨河新苑后门人行横道处。 
  交管部门表示,机动车行经斑马线让行行人不仅是文明之举,更是法律的明文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按照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让行行人的,将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编辑: 褚夫晴
关键词: 电子警察;规范;礼让行人

天津首次启用6处电子警察 专逮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

记者从天津交管部门了解到,随着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持续深入,即日起,天津交管部门将启用首批6处摄录“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系统,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倡导“车让人”文明交通理念,确保行人通行安全。今后,全市将继续增设此类电子警察,同时已建成电子警察中符合条件的也将陆续开启此项违法摄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