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4月12日开始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分数范围313分

2017-04-11 1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4月11日消息(记者陈庆滨 苏平)依据2017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本市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填报志愿分数范围确定为313分。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14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补报。凡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含综合能力和技术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政策加分)达到填报志愿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

  招生院校录取时,按照提前批次院校志愿、普通批次院校志愿顺序,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招生章程,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为使考生更好的填报志愿,天津市高招办提示考生认真阅读市高招办印发的《考生填报志愿须知》,了解志愿设置和录取规则。

  2017年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各分数段考生分布情况(不含政策加分)如下:

  分数

  累计人数

  分数

  累计人数

  470

  17

  390

  2438

  460

  45

  380

  3275

  450

  109

  370

  4189

  440

  216

  360

  5046

  430

  371

  350

  5797

  420

  680

  340

  6423

  410

  1114

  330

  6884

  400

  1709

  320

  7263

  

编辑: 苏平
关键词: 春季高考;填报志愿;分数范围;分数段

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4月12日开始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分数范围313分

依据2017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本市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填报志愿分数范围确定为313分。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14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补报。凡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含综合能力和技术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政策加分)达到填报志愿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