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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16名市管干部提任前公示

2017-03-03 09:35:00来源:天津日报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16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马桂平,女,汉族,1969年1月生,河北大城人,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和平区委副书记,拟任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常务副书记(正局级)。

  芮士成,男,汉族,1963年5月生,江苏宜兴人,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拟任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沈淑娟,女,汉族,1963年9月生,天津市人,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西青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兼),拟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

  元绍峰,男,汉族,1963年9月生,天津市人,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滨海新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主任(兼),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党组书记(兼),拟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

  于振江,男,汉族,1965年3月生,河北涿州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刑事侦查局)副总队长(副局长),拟提名为静海区副区长人选。

  刘丽红,女,汉族,1965年4月生,天津市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妇女联合会副巡视员、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副会长、秘书长,拟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陈玮,男,汉族,1960年5月生,天津市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处处长,拟任市迎宾馆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杨德忠,男,汉族,1959年3月生,天津市人,群众,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市政协办公厅值班接待处处长,拟任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知,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驻天铁集团检察室主任(兼)、检察员,拟提名为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副局级)人选。

  赵秀凤,女,汉族,1963年1月生,河北沧县人,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兼)、检察委员会委员,拟任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王飞,男,汉族,1966年5月生,山东邹平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滨海新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拟任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李东,男,回族,1967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党组成员,拟任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伟,男,汉族,1968年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局局长,拟任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士阳,男,汉族,1972年9月生,天津市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工作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拟任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李占勇,男,汉族,1968年3月生,山西山阴人,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1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现任天津科技大学党委常委、教务处处长,拟任天津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树岭,男,汉族,1963年8月生,天津市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拟任天津职业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3月3日起至2017年3月9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联系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0号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300046);举报网站:www.tj12380.gov.cn;短信举报:15002212380(仅限接收短信举报使用)。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日

编辑: 刘阳
关键词: 公示;市管干部;天津

天津市16名市管干部提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16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