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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1-28 10:07:00来源:天津日报

  原标题:中共宝坻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天津市委巡视四组对宝坻区进行了“回头看”专项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宝坻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政绩观有偏差”问题,细化了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优化完善了绩效管理工作办法,切实纠正重发展、轻党建的思想。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部分党员信仰丧失,党建工作虚化”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三查三尽责”活动,培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的规矩意识淡漠”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的有关规定》,强化了党务干部配备管理,全面开展党务工作自查自纠活动。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对“两委”班子合力不强、宗族派性比较严重的问题村开展整顿工作,有效治理村“两委”家庭化现象,严肃清理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的村“两委”党员,严查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管党治党不严格”问题,带头履行好区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强化纪委的执纪监督责任,全面推行“常态化监督谈话”工作,做到防微杜渐;强化信访线索的管理、处置和痕迹追踪,加大办案力度,今年以来处置线索370件,处分党员干部263人。积极落实“三转”要求,有效解决了区纪委重要领导岗位长期空缺、街镇纪委书记履职不专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到位,‘四风’问题解决不彻底”问题,实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核查”制度,开展“治庸治懒”专项行动,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14件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其中,已查结11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5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72人次;其余3件均已提出处置意见。

  关于对重点领域的监管缺失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工程资金管理较乱”问题,严格落实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预决算审核责任追究、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审计等制度机制,组织开展了专项审计和专项巡察,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国资管理漏洞较大”问题,围绕国有土地使用,房屋出租,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向非公单位或个人的借款等,开展了全面调查清理,制定健全了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对外借款管理办法。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规招投标问题较多,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对2013年1月以来区、街镇两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梳理,完善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全面检查整治规避招标和限额以上不招标的问题。

  下一步,宝坻区委将按照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记者 徐丽)

编辑: 苏平
关键词: 整改落实,中共,天津市宝坻区,整改情况,从严治党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天津市委巡视四组对宝坻区进行了“回头看”专项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的规矩意识淡漠”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的有关规定》,强化了党务干部配备管理,全面开展党务工作自查自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