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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5年查处省部级高官32人 挽回损失217亿
中广网    2007-09-21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中广网北京9月21日消息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了解到,自2003年至200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6570件157569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82162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1557人,其中地厅级干部791人、省部级以上干部32人。

    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7.76亿余元。

    据介绍,2006年中央部署治理商业贿赂行动以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这项斗争。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突出工作重点,突出民生关怀,大力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公务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索取、收受贿赂的案件;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等。

    2006年至今年7月,高检院对65件重大典型商业贿赂案件挂牌督办;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6691件,查处处级以上干部2224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56人,涉案总金额23亿余元。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