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日消息(记者 牛谷月)国家税务总局网站6月30日发布税案通报称,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范思峰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对范思峰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49.5万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通报,近期,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范思峰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范思峰在2017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以直播带货方式取得销售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67.89万元,少缴其他税费100.56万元。

(截图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范思峰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49.5万元。其中,对其配合检查且主动补缴的税款72.68万元,处0.6倍罚款计43.61万元;对其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且未主动补缴的税款11.37万元,处1倍罚款计11.37万元;对其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的税款182.01万元,处1.5倍罚款计273.02万元。日前,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范思峰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记者了解到,税务部门多次通报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坚持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露头就打”。朱宸慧、林珊珊、黄薇、平荣、孙自烜等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先后被税务部门侦察通报,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表示,2022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重拳打击和曝光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为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细落准落稳保驾护航。与此同时,从严从速查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重大偷逃税案件,收到很好的治理效果。

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不断提升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编辑:万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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