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9日消息 11月18日,工信部电子司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同时公开征求意见。针对企业新建锂电池产能项目,规范条件从产业布局到技术标准等都做了详细要求。

(图片来源:工信部官网)

在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方面,《规范条件》提出,锂离子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规范条件》要求,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拆除关闭,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

《规范条件》指出,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此外,企业应制定产品单耗指标和能耗台帐,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鼓励企业调整用能结构,使用光伏等清洁能源,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节能规章制度,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规范条件》不仅提出了产业布局要求,还对锂离子电池的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提出要求,并明确了电池和电池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产品性能。

《规范条件》还鼓励企业在产品前端设计增加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健全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