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9月8日消息(记者赵赟 孙越)9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市落实《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构建地方性法规系统化促进博物馆事业和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关成果。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 发 张博为 摄)

2020年7月31日,《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并于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国博物馆领域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太原市迈出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坚实步伐,并有效促进了该市博物馆事业的蓬勃发展。

今年6月,《太原市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制定了具体补助方式和标准。对博物馆定级评估和文物藏品定级两个方面给予奖励补助,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统筹推进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博物馆均衡发展。

目前,太原市现有各级各类备案博物馆33座,其中一级馆3座,二级馆5座,三级馆1座;国有博物馆20座,非国有博物馆13座;平均16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在多项制度的支持下,今年太原市陆续有20处博物馆初步具备备案条件,正在积极推进备案工作;同时正在培育13处非国有博物馆,使其逐步具备备案条件。今年太原市博物馆数量有望增至约70座。

不仅如此,文物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社会各界参与到文物保护和利用的热情越来越高。今年5月,太原市出台了《太原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认养政策实施细则》,对于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太原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刘玉伟介绍,太原市已积极促成了多处社会力量认养文物。截至2020年全市共签约认养9处,今年出台上述政策后已促成4处文物签约认养,此外另有3处文物建筑已初步达成认养意向。到今年年底有望完成文物认养共16处。

刘玉伟说,上述一系列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如同为文物保护工作撑起了“保护伞”,将极大地有利于规范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在城市更新中传承历史文脉,在文物保护利用中坚定文化自信,在品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精神力量,为丰富太原市文物事业添砖加瓦,为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