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8月23日消息(记者王政文 吴婷婷)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获悉,从2018年决定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到目前为止,山西省太原市税务部门划转和征收的费种已由原来的6种增加至28种,收入规模也由2018年23.19亿元增加至2020年186.41亿元,并与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退役军人管理局、水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人防办、行政审批局、城乡管理局、残疾人联合会、工会等部门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凸显。

  自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成立以来,先后于2019年1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2020年2月1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2021年1月1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排污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2021年7月1日,土地闲置费和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晋源区委区政府、太原市税务局、晋源区城乡管理局、人社和医保部门、区环卫中心和企业代表等各方共同见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土地闲置费和城镇垃圾处理费顺利划转仪式现场(太原市税务局供图)
  山西省太原市医保局负责人对记者说:“社保费征收划转后,税务部门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以往集中缴费单位与办理单位缺乏沟通渠道的问题迎刃而解。更重要的是,税务部门的集中统一征管还带来网点更密集、服务更优质、流程更顺畅、渠道更多元等全新变化,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强了。”
  太原市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省、市、县(区)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数百万缴费人,政策性强,任务繁杂,流程严谨,时点紧凑,该市税务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担当,建立健全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
为缴费人上门辅导减税降费政策现场(太原市税务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