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放宽人才购房条件

  9月29日,太原市发布关于推进人才购房“放管服效”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符合放宽人才户口迁入政策通知的,可享受太原市城镇居民户籍家庭同等购房待遇,该项政策暂试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此次放宽的具体适用对象包括: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人才购房不设置年龄限制;留学归国人员;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

  此前,太原购房政策要求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述人才未落户前,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后,即可办理相应的购房手续。其中,人才配偶、子女、父母购房,还需提供户口簿信息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证明亲属关系,不再另行提供证明。(赵继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