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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出台12条政策“红利” 鼓励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

2018-05-18 08:23:00来源:新华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华网发(王梦佳 摄)

  “我们要在太原市形成‘创新要素聚合共振、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源泉充分涌流’的科技创新发展态势,构建‘微成长、小升规、高壮大’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5月16日,在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太原市科技局副调研员张浩明表示。

  2018年2月1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太原市以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在此背景下,太原出台该意见,借助财政资金奖补激励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太原存在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薄弱;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规模小;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不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等短板。”张浩明介绍称,针对这些问题,意见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等方面制定具体支持政策激励企业。

  意见中显示,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次给予10万元补助;对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含)以上且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4%(含)以上的企业,按其研究开发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对研发试制填补国内空白重大新产品的企业,按该产品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的10%(属军民融合按20%)给予补助,最高300万元。

  据了解,意见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打通科研成果转化通道,提升科技支撑产业升级能力;建设企业创新平台载体,夯实产业创新发展基础三个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

  “凡是在2017年度发生的创新活动都在支持范围。”张浩明表示,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各条政策申报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市科技管理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经过相关程序研究审定后在太原科技信息网公示。(王梦佳 惠天骄)

编辑: 郑皓月

太原出台12条政策“红利” 鼓励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

“我们要在太原市形成‘创新要素聚合共振、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源泉充分涌流’的科技创新发展态势,构建‘微成长、小升规、高壮大’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5月16日,在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太原市科技局副调研员张浩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