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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投入10亿元 今后5年每年培训100万劳动者

2018-03-29 09:07:00来源:山西晚报

  原标题:投入10亿元 今后5年每年培训100万劳动者

  山西省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技能,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3月28日,山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行解读。今后5年,我省将投入10亿元,力争每年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劳动者达到100万人。

  推动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提高

  1月3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7﹞61号)。3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暨2018年启动仪式,拉开2018年我省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序幕。

  根据《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至2022年,要积极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化、专业化职业能力评价,力争每年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劳动者达到100万人,使我省劳动者整体素质技能有一个大的提升,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持续提高。

  提出这样一个目标,主要针对我省劳动者技能现状,统筹考虑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不同群体技能提升需求,同时从促进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出发,兼顾了部分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为确保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向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企业作了细化分解:一是60万名城乡劳动者培训,11个市完成56.5万人,省卫计委完成2.5万人,省家政服务协会完成1万人。二是40万名在岗职工培训,重点在煤炭、钢铁、机械、交通、能源、建筑、电力、金融、通信等行业,选择32户培训能力、基础较好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组织实施。

  为保障培训顺利进行,今年我省从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安排10亿元左右,支持100万人技能提升培训。其中,60万城乡劳动者所需经费约7亿元,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40万企业在岗职工,除使用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外,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约3亿元。这些政策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无论资金规模、支持力度,都创造了新的记录。

  培训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定

  由过去对职业培训机构实行定点认定,改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择优确定。省内高等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高中,以及具有职业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人社、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许可的民办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均可在当地发布的职业(工种)培训目录内,申请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

  各市、县可将具备培训条件、能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纳入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范围。同时,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凡当年培训合格率不达80%、就业率不达30%的,取消下一年度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资格。

  培训对象更明确,主要有4类

  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主要涉及到的培训对象主要有4类。

  一是城镇失业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城镇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复退军人等。

  二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包括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本市、县农村劳动力和外地农村劳动力。各地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需要,可将农业劳动力视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农业专业技能培训。

  三是企业在岗职工,指被企业招用并在岗工作、领取劳动报酬的人员。

  四是岗前培训对象,指小微企业当年新招录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员。

  鼓励开展“订单式”培训

  针对不同培训人群,引导培训机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需求导向”“就业导向”职业培训,最大限度缩短培训与就业距离。推动培训机构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合作,重点对劳务输出、职业介绍服务对象实施“边培训、边就业”;鼓励培训机构拓展校企合作,针对用人单位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

  鼓励开展“送培训下乡”活动,采取“田间地头”培训、农户+企业(农民合作社)培训、居家手工技能培训、课时积分制培训等灵活多样方式,满足不同群体培训需求。

  提高小微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首先,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由原来按职业(工种)分类确定调整为按培训时间确定,培训时间在10天以内的每人每天补贴150元,10天以后每人每天补贴100元,最长不超过15天(120个课时)。同时,实行就业激励。建立培训、评价、就业补贴联动机制,激发培训机构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对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证书的,先给予80%的培训补贴;3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再给予20%的培训补贴,并按我省职业介绍补贴标准给予就业奖励,补贴标准为本县以内就业300元、县外省内就业每人500元、省外就业每人800元。

  此外,小微企业岗前培训补贴也提高了。对当年企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履行劳动合同1年内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提升一个技能等级的,再给予300元职业培训补贴。

  参加培训考核合格统一发放证书

  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将围绕建设“示范区”、打造“排头兵”、构建“新高地”三大目标,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展培训。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脱贫攻坚,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电子商务、手工技能等培训10万人。围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物流快递等培训10万人。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化解过剩产能,加强企业在岗职工、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力争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10万人。

  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要求,凡参加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培训对象,经考核合格的,由当地人社部门统一发给《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合格证书》。对持有《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所学职业(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或专项职业能力规范目录的,鼓励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7项活动助力全民技能提升

  今后,人社等相关部门将通过7项活动,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一是政策宣传培训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移动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宣传活动,选树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激发培训对象积极性。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是品牌示范推广活动。结合培育发展地方特色劳务品牌,每年开展一到两次劳务品牌评选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完善落实激励政策,力争打造一批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的劳务品牌,提升我省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和质量。

  三是就业信息发布活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省内外各类用工信息收集、整合力度,每月至少集中发布一次市场供求信息,充分发挥“市场导向”“就业导向”引领培训的作用。

  四是培训成果交流活动。注重发现总结一批管理规范有序、方式灵活有效,培训满意度、就业成功率比较高的培训案例,组织现场观摩、推介交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

  五是基层系列采访活动。协调主流媒体集中开展基层采访活动,通过培训过程体验、培训学员采访、就业学员跟踪、相关工作人员访谈等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报道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进展和成效。

  六是技能事迹巡讲活动。树立一批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的先进典型,在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技能事迹巡回演讲活动,激励劳动者学习技能积极性。

  七是专题政策研讨活动。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高度,对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深入研究探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理论指导和政策研究。(记者杨晶)

编辑: 郑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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