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4月22日消息(记者 任重)山西省吕梁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保明(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日前被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刘保明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保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刘保明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山西省纪委监委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被开除党籍。

公开资料显示,刘保明系山西吕梁市柳林县人,曾在吕梁地委、交城县、离石区任职,于2009年7月任吕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编辑: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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