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7月3日消息(记者傅闻捷 韩晓余)今天(3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有关情况。

  据介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为深入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改革集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快形成政策合力,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现就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制定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推进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可在地方试点的,支持示范区集中落实、率先突破、系统集成。两省一市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均可在示范区推广分享。(责任单位:两省一市各相关部门、单位)

  解读:《总体方案》要求示范区加快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此条赋予示范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强调“政策从优”原则,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可以在地方试点的,支持示范区集中落实、率先突破、系统集成。两省一市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均可在示范区推广分享。

  二、赋予示范区执委会相关管理权限。赋予示范区执委会省级项目管理权限,统一管理跨区域项目,负责先行启动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赋予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两区一县政府行使先行启动区控详规划的审批权。(责任单位:两省一市发展改革、规划资源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19赋予示范区执委会省级项目管理权限,统一管理跨区域项目负责先行启动区内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第10条明确示范区控详规由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共同编制,按程序报批。本条款是对上述规定的细化和补充,进一步明确执委会负责先行启动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权限,以及联合两区一县政府行使先行启动区控详规的审批权,有利于提高跨域项目审批效率、加强先行启动区规划的统筹,有利于探索和示范跨域项目的管理新模式。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两省一市按比例共同出资设立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3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用于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建设发展以及相关运行保障。在此基础上,两省一市加大对示范区财政支持力度(具体办法由两省一市自行制定),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面的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两省一市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示范区投资基金。责任单位:两省一市财政部门、示范区执委会

  解读:《总体方案》第43条要求两省一市加大对示范区重大生态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存量低效用地盘活项目、重大功能性项目等财政支持力度。加快示范区尤其是先行启动区建设,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提升集中度、显示度,需要财政资金支持。该条明确在省(市)层面,两省一市3年出资不少于100亿元用于支持先行启动区建设发展和运行保障,同时在设立示范区投资基金、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等具体举措上,另行制定措施加大支持。中央层面,争取重大功能性项目、地方政府债券、配套出资示范区投资基金等方面的财政支持。

  四、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在示范区依法设立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跨区域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提升示范区分支机构层级,深化业务创新,服务示范区发展。(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解读: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发展与示范区相匹配的特色金融,符合示范区特色型服务经济的产业发展导向。该条通过加大金融领域开放,支持长三角地区城(农)商行、外资银行在示范区设立异地机构,并有序提升层级,创新发展小微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能级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在示范区发展绿色信贷,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推行绿色保险,开展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节能环保质押融资等创新业务。有效对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和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绿色发展产业基金。(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财政、地方金融监管、发展改革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产业,支持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探索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要把握“生态价值导向”,以生态绿色为本,产业发展应生动实践“两山理论”,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包括特色金融在内的“特色型服务经济”作为示范区产业发展体系“五大经济”之一,通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提供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区域性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通过金融组织、融资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等创新,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目前,示范区在积极对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世界银行全球绿色基金等,支持示范区绿色发展。

  六、建立建设用地指标统筹管理机制。示范区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由两省一市优先保障。涉及区域规划的轨道、高速公路、国道、航道、通用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由省(市)以上统筹安排。按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由两省一市建立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机制,周转期最长不超过5年,保障示范区重大项目实施。(责任单位:两省一市规划资源部门)

  解读:加快示范区特别是先行启动区建设,迅速彰显集聚度和显示度,首先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土地要素制约问题。两区一县当前建设用地规模已接近或突破“天花板”,该条通过明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由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者自然资源部统筹保障,加快了土地指标取得速度,有利于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同时,建立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机制,有效缓解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两区一县的实际用地困难,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七、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全要素生态绿色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耕地总量平衡、质量提升、结构优化的前提下完善各类空间布局,优先将示范区全域整治项目申报列入国家试点。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试点,对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零星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布局调整。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因选址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根据项目用地规模,制定占用补划方案并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库)内实施补划。对于省际断头路等重大、急需的基础设施、生态治理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林地的,由两省一市在完善占补平衡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承诺补充机制。(责任单位:两省一市规划资源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44条提出支持示范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提升、结构优化的前提下完善各类空间布局。开展基本农田规划调整试点,用好跨省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在此基础上,该条一是进一步提出优先将示范区全域整治项目申报列入国家试点,通过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修复保护,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二是明确对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零星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布局调整,以完善整体空间机构和布局,促进土地高质量高效率利用。同时,鉴于示范区互联互通、生态治理项目多、任务重、要求高,对此类项目占用耕地的,提出在完善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承诺补充机制。

  八、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能。鼓励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等功能用途互利的用地混合布置、空间设施共享,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功能混合。优化调整村庄用地布局,通过村内平移、跨村归并、城镇安置等方式推进农民集中居住。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等产业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两省一市规划资源部门)

  解读:国有建设用地上,鼓励土地混合利用,一是有利于“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园区企业员工生活便利性。工业、研发用地中,在商业配套方面收到土地兼容性限制,商业功能受限,使得在某些厂房中开设的便利店等商业设施无法取得相应的消防和环保批文,导致无法经营。随着华为研发基地、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等大型产业综合体的开工建设,通过混合用地来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有利于园区职工生活便利化。二是有利于推动产业创新。随着生命健康、绿色新能源、集成电路、智能装备等行业的发展,研发、测试与生产环节越来越难以割裂,单一用地性质限制了这些环节的融合式发展,导致企业不得不同时取得研发、测试、生产等不同的用地许可。通过探索工业、仓储、研发、办公等混合用地,不仅能更好地满足设计研发、企业总部、轻型制造等新型产业用地需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上楼”,也有利于企业集中不同功能环节,从而推动产业创新。

  集体建设用地上,高效配置乡村土地资源,一是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和良好的生活环境,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的重要路径。二是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用地复合利用,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推进示范区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条件,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九、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信、广电运营商加快实施5G、千兆光纤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跨区域共建共享,探索跨域电信业务模式创新。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统筹规划示范区互联网数据中心及边缘数据中心布局,加强对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基础支撑和服务能力。支持引导示范区重点行业和重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标识解析企业节点。推进数字制造、量子通讯、智慧交通、未来社区等应用,加快“城市大脑”建设。(责任单位:两省一市工业经济信息化、通信管理、大数据管理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8条提出建设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和智慧应用超前布局、协同发展,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与综合应用,推进IPv6 等新技术规模化部署。建设示范区智慧大脑,推进跨区域数据信息共享,实现交通、旅游、文化、环保等“智能+”应用场景。信息基础设施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条面向示范区高质量发展需要,通过推动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云计算、区块链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和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促进示范区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新型产业投资增长,另一方面带动示范区传统产业的数字化、信息化的转型,为示范区经济增长与自主创新提供长期有力的支持。

  十、打造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区。争取高水平大学在示范区设立分校区、联合大学和研究机构,并开设优势学科、专业。支持优质教育集团在示范区办学或者合作办学,对落户在示范区的高校、中小学校在开办条件和运行保障上给予支持。支持打造职业教育高地,结合示范区产业特点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探索跨省职业教育“中高贯通”“中本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支持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师资培训中心。(责任单位:两省一市教育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9条提出增加多层次、高水平的教育资源供给,布局建设一批重点项目。2019年召开的第十一届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上,一市三省教育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近期工作要点(2019-2020年)》,明确到2020年长三角教育将率先在高教、基教、职教、师资、教育规划等若干领域进一步加强协同,实现重点突破。在此背景下,该条一是明确支持高水平大学在示范区设立分校、开办联合大学,以及优质教育集团在示范区办学或者合作办学。针对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异地校区办学持审慎态度,原则上不审批设立新的异地校区的现实情况,示范区将积极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推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到2022年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示范区的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支持示范区打造职业教育高地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三是探索跨省中高贯通、中本贯通,一方面可以为上海高职院校提供外省市生源,更重要的是促进上海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在示范区共享,整体提升高端技能人才水平,保障示范区发展。四是支持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师资培训中心,推进校长、教师一体化联动培训

  十一、推动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在示范区内实行继续教育学时(分)互认、证书互认。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项目,可突破参训对象地域限制。聚焦示范区内重点产业,共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并积极申报国家级基地。(责任单位:两省一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22条提出推行人才资质互认共享。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跨区域同行业认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人员资质互认等互认互准制度。该条聚焦继续教育资源共享,一是明确在示范区内实行继续教育学时(分)互认、证书互认。二是打破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项目的地域限制,让示范区内省级专技人才平等享有优质知识更新培训的机会。三是通过共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并积极申报国家级基地,辐射示范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技能人才培训服务。

  十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实施公共应急和传染病联防联控,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鼓励省(市)级三甲医院在示范区建立分院或者特色专科,与示范区内医院建立结对支持机制,打造长三角医疗培训一体化平台。支持示范区内符合标准的医院创建三甲。支持境外医疗机构、境外医师在示范区办医、行医。推广影像资料、检验报告互认。(责任单位:两省一市卫生健康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9条提出要促进医师跨区域多点执业,合作共建医疗联合体,第27条提出探索组建跨区域医疗联合体,建立居民就医绿色通道。当前,示范区高水平医疗资源比较短缺,医疗服务能级不够高,两区一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相差较大。在此背景下,该条提出:一是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实施公共应急和传染病联防联控。面对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两区一县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区域防控和复工复产6项联防联控机制,收效明显,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深化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制度。二是依托高水平医疗机构,推进医疗资源联动共享,探索建立医联体,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促进医疗服务均质化。三是支持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在示范区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支持境外医师在示范区行医。四是推广影像资料、检验报告互认,节约医疗资源,减轻患者负担。

  十三、探索推进医保目录、医保服务一体化。在示范区内注重打破区域限制,重点推进医疗资源互补、医保信息互通、医保标准互认、业务经办互认、监管检查联合。完善医保异地结算机制,在示范区内全面实现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责任单位:两省一市医疗保障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27条提出探索区域公共服务便捷共享的制度安排。实行不受行政区划和户籍身份限制的公共服务政策。推进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实现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统一。完善医保异地结算机制,开展异地就医急诊、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当前,两区一县在医疗、医保、公共卫生等医疗卫生制度方面尚有较多差异,与此配套的一些政策,比如财政补助、服务价格、药品目录、信息化、人才培养等也不尽相同,医疗卫生领域的一体化需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该条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的推进方式,对《总体方案》的要求加以细化和落实。

  十四、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合作发展。联合打造示范区全域旅游智慧平台,共建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旅游圈,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升现有体育赛事知名度,吸引更多更高级别体育赛事落户示范区,推动国家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联合开展考古研究和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推进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实现示范区城市阅读、文化联展、文化培训、体育休闲、旅游一卡通、一网通、一站通、一体化。(责任单位:两省一市文化旅游、体育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提出依托湖荡水网、田园风光、古镇文化等资源,提升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等产业品质和能级。围绕环淀山湖、元荡、汾湖联合打造马拉松、自行车、水上运动等体育活动品牌,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推动古镇群落文化休闲和旅游资源的联动开发,打造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旅游圈。探索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该条从文化旅游、体育赛事、文化遗产等方面,提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国家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推进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等具体目标。同时,提出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在城市阅读、文化联展、文化培训、体育休闲、旅游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

  十五、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在示范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促进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场所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两省一市发展改革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23条提出推进要素资源跨区域交易。加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作,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研究建立区域交易合作机制,推进信息、场所、专家等资源共享,鼓励市场主体跨省市自主选择平台进行公共资源交易,促进要素跨区域流动。要素流动作为“一体化”的核心要义,环境保护作为“生态绿色”的重要保障,在示范区深化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整合,促进环境权益交易场所的互联互通,对提高示范区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具有先行先试的重要意义。

  十六、探索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和激励机制。推动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鼓励相关地区建立科技创新券财政资金跨区域结算机制。针对目标清晰的示范区内企业共性技术需求,探索“揭榜制”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机制,支持示范区内企业申报三省一市科技攻关项目,推动项目驱动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责任单位:两省一市科技、民政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5条提出要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推动产学研深度协同联动。该条从科技创新券、科技创新揭榜制、科技类社会组织登记三方面细化落实,一是推动开展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先行先试,打通共性,保留差异,促进科技创新要素流动。二是围绕示范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发展急需的科技成果,特别是一些“卡脖子”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探索“企业提需求、政府张榜悬赏、机构揭榜攻关”的揭榜制模式,促进资金、技术、应用、市场等要素有效对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提出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三是根据政策从优原则,借鉴去年上海市科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沪科规〔2019〕3号)中登记便利化的规定,明确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属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十七、统一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对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部分专业技术领域探索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式,推进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互认。示范区内工作经历视作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基层工作经历。(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解读: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力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该条一是聚焦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合格标准和证书式样,允许考试合格人员跨区域注册就业。二是在部分专业技术领域探索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式,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在示范区互认。三是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在示范区内的工作经历,在职称评审时均视作有效。

  十八、推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提出要推行人才资质互认共享,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该条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互认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两个方面实行人才一体化举措,以消除阻碍跨区域流动的条条框框,降低阻力因素和流动成本。

  十九、完善吸引海外人才制度。支持在示范区设立“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为外国人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对拟长期在示范区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责任单位:两省一市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33条提出完善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制度,设立外国人业务“单一窗口”,完善外国人来华居留工作许可制度和人才签证制度,为其提供出入境和居停留便利。上海在外国人业务“单一窗口”方面已有实践,基本实现一窗受理、联动审批,压缩审批时限至3个工作日。该条为对《总体方案》要求的细化落实,同时借鉴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政策,放宽外国高科技人才相关限制,提供稳定的工作许可预期。

  二十、优化企业自由迁移服务机制。长三角区域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的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在示范内跨省(市)迁移涉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迁出地税务机关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迁移手续,并将企业相关信息即时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由迁入地税务机关自动办理接入手续,企业原有纳税信用级别等资质信息、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等权益信息可予承继。(责任单位:两省一市税务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要求建立示范区内企业自由迁移服务机制。去年,国税总局印发了《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税总函〔2019〕356号),推进征管一体化和更高水平的办税便利化。该条援引“便利企业跨省迁移业务办理机制”的内容,推进改革举措率先在示范区落地。

  二十一、创新医药产业监管服务模式。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究用对照药品的进口流程,探索引入市场化保险机制,提高医药产业等领域的监管效能。允许示范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委托长三角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产品。(责任单位:两省一市药品监管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提出科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的《关于研制过程中所需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2016年第120号),规定药物研制过程中所需对照药品可以一次性进口,并就申报程序和进口备案要求作了规定。为进一步推进管理和服务创新,该条从医药监管角度,提出优化研究用对照药品的进口流程,并在医药产业领域探索引入市场化保险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去年,一市三省药监部门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管理制度。该条明确示范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可以委托长三角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助推长三角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二十二、加强组织保障。两省一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根据本政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两区一县要承担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研究建立产业合理布局、有序招商和错位发展等工作机制。示范区执委会要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和一体化制度创新及推进实施的职责,做好政策研究、情况交流、检查评估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掌握各项政策实施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两省一市报告。两省一市对两区一县实施有别于其他市县的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办法。(责任单位:两省一市各相关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该条从职能分工角度对两省一市、两区一县、执委会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并规定对两区一县实施有别于其他市县的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