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2月23日消息(记者吴善阳 唐奇云)今天(23日)下午,上海市政府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市医保局副局长曹俊山,市税务局总经济师蒋旭涛,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浦建华等介绍上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受到疫情影响,6月底前,企业可以暂缓缴纳公积金。那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时会受到什么影响?浦建华对此表示,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将加大支持力度,全面做好服务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三大方面:

  一、企业缓缴不影响职工权益。按规定申请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贷款时无需职工提供企业缓缴的证明材料。

  二、保障职工合理提取需求。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适当提高租赁提取额度。

  三、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按规定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将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