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4月29日消息(记者吴善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消息,上海昨晚在全国率先公布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相关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稳慎有序地推进上海托育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下面我们连线央广驻上海记者吴善阳,了解这项政策的主要内容。
上海昨晚公布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相关政策包括3个文件,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由教育、民政、工商、卫生等16家部门联合制定《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同样16家部门共同制定的《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三个文件文件将于2018年6月开始实施。
根据文件,上海的总体思路是“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主要目标是“促进发展、规范管理、保障质量”,基本原则是“规范引导、多方参与、优服严管、队伍支撑”。家庭是3岁以下幼儿养育的主体,家长承担照看和养育孩子的主要责任,政府制定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出台管理办法和提出保障政策,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以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楼宇和个人提供符合适龄幼儿家庭多样化需求的托育服务。各区设立托育服务管理机构,面向全区受理并提供相关服务。文件明确托育机构法人和托育点举办者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托育机构申请举办、登记注册、变更注销等全流程做出相关规定,是对托育机构准入管理、分类管理、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并根据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不同属性予以具体规定。
《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了设立托育机构的基本条件,包括选址、功能、供餐、安全、班级规模、人员配置、卫生等,同时对举办者、名称、章程、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提出具体设置要求。
按照计划,上海5月份集中开展相关培训,6月份全面启动申请受理工作,预计7、8月份将有第一批合法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正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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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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