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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警察出庭作证 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2017-07-26 13:1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7月26日消息(记者傅闻捷 韩晓余 通讯员曲翔)近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庭审现场,三名侦查人员就在侦查过程中对涉案毒品的提取、扣押、送检等有关程序及被告人到案情况出庭作证,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当庭质证。据了解,这也是该院首例公安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刑事案件。
  案件回顾
  2016年7月,张某等人搭乘周某驾驶的轿车来到崇明区陈海公路建设公路路口附近,之后张某下车后到另一辆轿车上,将从他人处购得一包甲基苯丙胺(冰毒)放置于其随身携带的白色拎包内,之后又返回到周某驾驶的轿车上。
  当车辆行驶至崇明区陈海公路北新公路路口时,被民警截获,民警从张某的拎包内当场查获上述毒品。经检验,被查获的毒品净重10.01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到案后,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庭审现场
  7月17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一案。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案中,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张某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10.01克,刚刚超过“入罪标准”。

  “审判长,公诉人申请由本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公诉人向法庭提出,让侦查人员出庭,当庭质证。
  为充分查明案情,法庭根据公诉机关的申请通知本案三名侦查人员就在侦查过程中对涉案毒品的提取、扣押、送检等有关程序及被告人到案情况出庭作证。
  “证人,本院审理被告人张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一案,现通知你出庭作证。你应当如实向法庭提供证言。根据法律规定,你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审判长张法官向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告知作证的法律义务。
  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后,侦查人员当庭就在侦查过程中对涉案毒品的保管、扣押、称重、送检等过程中接受了公诉人、被告人以及合议庭的依次询问,合议庭结合证人当庭证言及在案其他证据查明了案件关键事实,并以在法庭查明的事实为依据,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经评议后认定,被告人张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非法持有,且重量已达10.01克。
  结合被告人张某具有毒品再犯、坦白等情节,合议庭最终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利于增加庭审的对抗性,使得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障人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对探索推进庭审实质化大有裨益。
编辑: 唐奇云
关键词: 警察;出庭作证;被告人;认罪服法

警察出庭作证 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近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庭审现场,三名侦查人员就在侦查过程中对涉案毒品的提取、扣押、送检等有关程序及被告人到案情况出庭作证,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当庭质证。据了解,这也是该院首例公安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