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1月19日消息 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表示: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上海市政府决定调整29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包括:①参加城乡居保的本市户籍人员办理续保时,取消申请材料“《户口簿》”;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时,取消申请材料“未婚证明”、将申请材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调整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个人承诺、单位盖章”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时,取消申请材料“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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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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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审批;调整;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