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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机场爆炸案开庭,嫌犯称想引发关注否认报复社会

2017-02-08 15:4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2月8日消息(记者 周洪)2017年2月8日,轰动一时的浦东机场爆炸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6年6月12日14时许,上海市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C岛26号柜台处,一男子忽然从背包内拿出用啤酒瓶自制的爆炸物投向值机人群,爆炸造成三名正在办票的旅客受伤(无生命危险),随后该男子从背包中取出匕首,割颈自杀,未遂后被送往医院救治。面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被告人周兴柏表示“认罪”,但否认“报复社会”,并表示只想引发关注。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兴柏为报复社会,制作爆炸物并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5月,被告人周兴柏因生活琐事产生报复社会并自杀的念头。同年6月9日至11日,被告人周兴柏在其租赁的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春江佳苑9 号楼404 室,将事先购买的烟花爆竹拆开,将拆下的火药、泥土等灌入啤酒瓶,制成爆炸物3件,欲前往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实施爆炸。同月12日上午,被告人周兴柏携带上述爆炸物从江苏省昆山市乘坐公共汽车至上海虹桥机场,随后换乘机场快线到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伺机作案。同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周兴柏辗转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2号候机楼出发层C岛附近,先后点燃3件自制爆炸物丢向现场人群,其中2件发生爆炸。作案后,被告人周兴柏在案发现场持刀割颈自杀未遂,被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查,共有三名旅客在爆炸中不同程度受伤,被送医院治疗,另有一个国际航班被取消、二个国际航班被延误,爆炸引发现场大量旅客恐慌。经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周兴柏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为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庭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案爆炸地点为上海浦东机场2号候机楼,国内外旅客人流密集,在此实施爆炸,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国际上也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



  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周兴柏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犯罪的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和量刑幅度等问题进行了辩论。

  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案件将在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宣判。

编辑: 林馥榆
关键词: 上海;浦东机场;爆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