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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期内4艘渔船非法捕捞被山东海警查扣 查获18万公斤海产品

2017-07-20 17:04:00来源:央广网山东频道
海警船舰正追捕非法捕捞的渔船。(海警供图)
海警抓捕涉嫌非法捕捞的渔民。(海警供图)

  央广网山东频道7月20日消息(记者 林彦银 通讯员 马凯)据山东海警第二支队7月20日披露,该支队破获一起在伏季休渔期内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扣作案船只4艘,查获渔获物18万余公斤。

  伏季休渔期执法工作部署以来,山东海警第二支队大力组织开展辖区涉渔情报信息收集,并派员走访相关涉海单位了解海上船只活动规律。经摸排,他们发现有多艘渔船在伏季休渔期间长期在青岛、日照、连云港等海域从事非法捕捞作业。获得此线索后,该支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民警分兵两路,一方面继续调查摸清涉案渔船的捕捞方式和作业海域,另一方面精心制定海上抓捕、押解方案。

  根据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该支队派出巡逻舰艇秘密开赴事发海域。2017年6月16日凌晨5时许,执行任务舰艇在第103渔区先后通过雷达成功锁定了4艘正在违规作业的渔船,随着海警舰船驶近嫌疑船只,4艘渔船也发现了海警舰船并开始向不同方向逃窜。现场指挥员当机立断,立即下令实施抓捕,先后控制了4艘嫌疑船只。经执法人员登临检查,在受检船上发现大量渔获物,并抓获滕某某、姜某某等多名涉案船员,执法人员遂依法将涉案人员口头传唤回山东海警第二支队接受调查,经进一步清点称量,在4艘涉案渔船上固定渔获物18万余公斤。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专案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审。在扎实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最终如实供述了自2017年伏季休渔以来他们先后在威海乳山至苏鲁交界海域出海生产作业的犯罪事实。接着,滕某某、姜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先后被山东海警第二支队刑事拘留。7月13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另外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该案已进入到移送起诉阶段。

  据了解,这既是青岛市近年来首次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件,也是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有关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后在山东首次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件。

  记者查知,所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条(自2016年8月2日起施行)指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海洋水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三)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四)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六)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据悉,下一步,山东海警第二支队还将继续加大伏季休渔期海上执法力度,坚决维护青岛海上治安秩序稳定,为海洋渔业资源繁衍生息打造绿色保护屏障。

编辑: 林彦银
关键词: 非法捕捞;渔船;抓获;休渔期

休渔期内4艘渔船非法捕捞被山东海警查扣 查获18万公斤海产品

据山东海警第二支队7月20日披露,该支队破获一起在伏季休渔期内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扣作案船只4艘,查获渔获物18万余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