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农商行系统频现员工职务犯罪案,背后折射出的合规内控问题值得监管部门深思。近日有媒体统计,仅今年上半年,该系统之内已审结的职务犯罪刑事案件至少十七起,违法行为涉及违规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具体来看,这些案例中违法发放贷款成为山东农商行系统的犯罪重灾区。不完全的资料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山东农商行系统共有来自7家农商银行的8名员工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而获刑。

  1月20日,菏泽农商银行沙土支行(原菏泽市牡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沙土信用社)行长张来成被法院判决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1月20日,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庄信用社(现莱芜农商银行高庄支行)主任张某某被法院判决为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缓刑三年。

  4月23日,临清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临清农商银行)肖寨分社客户经理张振合被法院判决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4月28日,聊城润昌农商银行东古城支行客户经理王振民被法院判决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4月30日,临清农商银行八岔路支行(原临清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八岔路分社)客户经理马学君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6月3日,郓城农商银行程屯支行(原郓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程屯信用社)客户经理宋德建被法院判决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6月5日,枣庄农商银行跃进支行原行长王晓见被法院判决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等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6月12日,阳谷农商银行范海支行(原阳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范海分社)客户经理布某某被法院判决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同时,案由涉及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的案件均为两起,分别涉及菏泽农商银行、日照东港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平阴农商银行、宁阳农商银行、罗庄农商银行、枣庄农商银行和东阿农商银行。

  3月27日,菏泽农商银行马岭岗支行(原菏泽市牡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岭岗信用社)代办员张守君被法院判决为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4月27日,日照市东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理事长兼党委书记刘中永(曾任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主任、理事长兼党委书记)被法院再审判决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

  4月8日,平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栾湾信用社(现平阴农商银行栾湾支行)协理员赵某某被法院判决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5月22日,宁阳农商银行(原宁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员董传军被法院判决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月21日,临沂市罗庄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罗庄分社(现临沂罗庄农商银行)客户经理李青全被法院判决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4月23日,枣庄农商银行市中支行员工张鹏被法院判决为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4月26日,东阿农商银行高集支行(原高集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杨荣臣被法院判决为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5月15日,枣庄农商银行兰城支行柜员丁波被法院判决为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此外,备受舆论关注的济南农商银行“彭博”案也在今年上半年宣判。该案中,济南农商银行原副监事长彭博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记者查询获悉,山东农商行系统的监管单位为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山东省联社)。

  山东省联社的官方企业简介显示,山东省联社成立于2004年6月6日,履行对全省农商银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目前,全省共有110家农商银行,营业网点5080个,员工6.7万人,是全省营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最广、资金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

  截至2019年末,全省农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97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万亿元,存贷款总量连续多年稳居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涉农贷款余额7482.5亿元,涉农贷款余额、增加额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金融机构以及全国同行业前列。全省每10位银行贷款客户,就有6位选择与农商银行携手合作;每4家小微企业,就有1家与农商银行并肩同行。2019年缴纳税金88.95亿元,社会贡献度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