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6月9日消息(记者贾晓琳)6月9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南税务机关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目前,济南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纳税信用应用体系已初步构建。

  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孙家平介绍,济南市税务部门每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从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全市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

  按照守信激励的原则,济南市税务局会同发改委、海关、交通等部门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18个领域实施41项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同时积极开展“银税互动”,运用纳税信用等信息帮助守信企业获得贷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孙家平表示,今年还将与济南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我为诚信纳税代言”活动,邀请部分社会影响力大的A级纳税信用企业负责人担任“诚信纳税”代言人,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力。

  另一方面,按照失信惩戒的原则,税务部门对低信用级别的纳税人依法加强监管、从严管理。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对3.36万户次纳税信用D级企业的发票领用进行了数量限制,对1666户次纳税信用D级企业加强了出口退税审核,对1726户次纳税信用D级企业加强了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同时,将违法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其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列入D级,切实加大涉税违法成本,提高惩戒威慑力。